【315投教】退市规则全解读——理性投资,远离风险
一、退市概述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因各种原因不再挂牌交易的行为。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类。主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收购、合并等原因主动申请退市;强制退市则是指因上市公司不符合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持续挂牌条件而被强制终止上市。
二、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最新退市规则,强制退市情形主要包括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大类。
1、交易类强制退市
市值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一定金额(如主板为5亿元人民币)。
股价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一定金额(如1元人民币)。
成交量退市:连续一定交易日(如120个)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数额(如500万股)。
股东数量退市:股东数量连续一定交易日(如20个)每日均低于一定人数(如2000人)。
2、财务类强制退市
营收与利润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定金额(如3亿元人民币)。
净资产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审计意见类型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3、规范类强制退市
信息披露缺陷: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未按期披露年报或半年报等。
资金占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一定比例或金额,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内部控制缺陷:连续多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或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控制权无序争夺: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4、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欺诈发行: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财务造假:虚假记载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比例,且持续多年。
其他重大违法情形: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退市流程
上市公司退市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风险警示:上市公司出现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应当披露相关公告,并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股票简称前冠以*ST)。
2、事先告知:出现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听证与申辩: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一定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听证要求或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
3、审议与决定: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或听证程序结束后一定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4、退市整理期: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股票简称前冠以“退”或“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股份转让: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
退市过程中,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及时了解退市风险。若因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导致退市,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同时,投资者也应理性看待退市现象,避免盲目跟风炒作退市股等风险行为。